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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办理营业执照主体登记事项变更的公告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05-26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关于限期办理营业执照主体登记事项变更的公告

株洲市蔷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市蔷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市蔷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市蔷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市蔷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市品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市品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市品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市品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市品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

经我局现场检查,你公司在登记住所查无下落且未做变更登记,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构成未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四十六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6月2日 前予 以 改 正。(改正内容及要求:对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部分申请变更)。

逾期不改的,本局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如对本责令改正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王建中、周旭

联系电话: 0731-28782051  联系地址:株洲市荷塘区桂花路33号  

特此公告

                                     株洲市荷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