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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荷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06-09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市荷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权力类别

重大执法决定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行政执法主体

1

行政处罚

对依法拟处罚(没)款(含没收非法财物价值)合计 5 万元(含)以上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下列案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案件,在听证程序结束后进行法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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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行政处罚

拟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下列案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案件,在听证程序结束后进行法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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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行政处罚

涉及重大安全问题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下列案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案件,在听证程序结束后进行法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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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行政处罚

涉及减轻、从重处罚幅度较大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下列案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案件,在听证程序结束后进行法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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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行政处罚

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程序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下列案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案件,在听证程序结束后进行法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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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行政处罚

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下列案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案件,在听证程序结束后进行法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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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行政许可

直接关系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且经过听证程序的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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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行政许可

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可能涉及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的,且经过听证程序的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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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行政许可

1.撤销有下列情形的行政许可:(一)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且经过听证程序的;

2.撤销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且经过听证程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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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行政许可

撤回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行政许可,且经过听证程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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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行政强制

对行政相对人或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强制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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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措施导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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