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匠鑫合金工具有限公司年加工工模具3000套、刀片300万片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匠鑫合金工具有限公司年加工工模具3000套、刀片300万片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荷塘分局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加工工模具3000套、刀片300万片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金城华亿电商服饰产业园5栋102厂房 |
建设单位 | 株洲匠鑫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润志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匠鑫合金工具有限公司年加工工模具3000套、刀片300万片,位于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金城华亿电商服饰产业园5栋102厂房,项目用地面积1502.6m2,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和配套工程设施等。建成后可年加工工模具3000套、年产刀片300万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四格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地面清洁用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排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数控铣床:经设备自带的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火花机:加强车间通风,呈无组织排放,油雾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浓度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中的表A.1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加工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一般在70-80dB(A)之间,通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利用墙壁等隔声作用,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的标准。不会对外边界声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废金属碎屑和废电极丝、废离子树脂、金属粉尘、废紫铜/铜钨、废包装物等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油包装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油、废火花油、清洗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