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饲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饲料生产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时间:2023年8月24 日
项目名称 |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饲料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戴家岭路 |
建设单位 |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泓楚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元,在株洲市荷塘区戴家岭路建设年产18万吨饲料生产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8163.55m2,总建筑面积为15560m2。从功能分区上,主要分为生产区、原料仓库区、成品仓库区以及办公区等。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猪饲料和禽饲料共18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已经建设完成,施工期已经结束,施工期的影响已经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因此本评价不再对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锅炉废水(锅炉软化处理废水和锅炉排污水)一起从废水总排口排放,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金山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后排入依次排入太平桥支流、白石港、湘江。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合理的处置,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饲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和脉冲布袋除尘器设施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天然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SO2和NOx经过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管道排放。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锅炉废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3、声环境影响分析:噪声主要来源于刮板输送机、斗式提升机、粉碎机、双轴混合机、制粒机、冷却机、风机等生产设备。经采取隔声、减震、合理布局等噪声治理措施后,场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影响分析:生活垃圾实行集中化处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杂物(碎石、铁屑等)、布袋收集粉尘等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危废集中收集在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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