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我局拟于近日批准《湖南闽忠食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闽忠食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金山路508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闽忠食品有限公司湖南总队 |
环评机构 | 湖南瑜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闽忠食品有限公司湖南总队拟投资250万元,在株洲市荷塘区金山路508号,租赁株洲长江硬质合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实施湖南闽忠食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本次扩建年新增1000吨馄饨。本次扩建后全厂年产1500吨馄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分析及采取的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产生的食品气味及污水处理设施站恶臭。本项目车间产生的食品气味在厂区无组织排放。因速冻工序产生的气味较少,通过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气味厂界排放浓度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20,无量纲);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的废水主要为综合清洗废水,处理量较少。污水站内恶臭等级为2~3级,项目采用一体化废水处理设备,并对易产生臭气的部位加盖、喷除臭剂处理,污水处理站恶臭对周围环境及项目生产和办公影响很小; 2、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综合废水(原料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及洗衣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综合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NH3-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建宁港,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食材、不合格产品妥善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处理;沉淀池污泥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