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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荷塘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来源:荷塘区政府 作者:邓景元 发布时间:2023-09-25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各有关单位:

为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的通知》(湘财监〔202320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实施完成了2023年度财政监督检查相关工作2023810日至925日组织开展了我区2023年度财政监督重点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部门预算执行方面。2022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能基本上按年初预算执行。但存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不细化、不严谨,年初预算支出存在未按预算拨付到位,预算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方面。各单位能基本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但在政府会计制度执行存在有不到位的地方和财务管理有存在不规范情况。一是会计核算存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置、核算不严谨,个别单位市级城管考评奖励未纳入单位统一会计账簿中按项目明细单独核算,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财务会计存在未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等情况;二是财务管理存在原始凭证不齐全、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工会经费在行政账上列支,个别单位未对单位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自评,未使用公务卡支付,事前审批流程不严谨,其他应付款列收列支情况等问题。

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各单位能基本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资产管理。但存在个别单位采购办公家具等未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台账信息不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经济分类科目使用不当等情况。

内部控制方面。各单位制定了内部控制体系。但存在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执行不力的地方,未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内部监督检查,未对局下属单位实施会计监督检查,存在合同管理不到位的情况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要求各被检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整改,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并要求被检查单位今后严格按照各种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同时,我局将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综合治理,为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我们将根据有关财经法规,从严进行监督管理,以有效提升总体会计信息质量。

今后,我局将按照有关部署,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我市会计信息质量。

 

 

                                        株洲市荷塘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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