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指标
1、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每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不少于2次,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宣讲不少于1次。
2、认真贯彻实施国、省、市、区“八五”普法规划,做好“八五”普法中期验收迎检工作。制定并公布本部门(本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做到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3、大力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4、深入开展民法典、党内法规和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
5、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7、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
8、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9、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向区普法办报送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邮箱:1504540941@qq.com。
10、根据《2023年株洲市荷塘区推进精准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株荷普法办〔2023〕1号),深入宣传国家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防邪反邪、反恐防暴、治安管理处罚法、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宗教事务、退役军人保障、毒品预防、粮食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防治家庭暴力、应对突发事件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部门重点任务
1、在“5·12”护士节、“7·11”世界人口日、“8·19”医师节、职业病防治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在日常监督中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及其他监管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诚信守法经营、服务。
3、组织执法人员前往乡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4、针对监管相对单位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