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食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荷塘分局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食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仙庾镇徐家塘村 |
建设单位 | 株洲刘府景食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希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刘府景食品有限公司投资100万元,在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仙庾镇徐家塘村建设“食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本项目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沟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原材料清洗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进入仙庾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本项目在密闭式车间进行生产,垃圾恶臭通过采取垃圾桶加盖密闭、垃圾日产日清的措施处理后,与车间异味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限值。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热缩机、封袋机、全自动灌装机、水泵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0-85dB(A)。建议建设单位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干化处理后,与不合格产品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