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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万发FB系列产品改扩建项目变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环评审批 作者:生环荷塘 发布时间:2024-04-30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年产50万发FB系列产品改扩建项目变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50万发FB系列产品改扩建项目变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荷塘分局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50万发FB系列产品改扩建项目变动

建设地点

株洲市荷塘区明照街道湖南兵器新成机器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

湖南兵器新成机器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亚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根据产品需求,企业拟对年产50万发FB系列产品项目进行调整,决定在不改变生产地址情况下,主要通过调整原料配制情况调整FB系列产品结构,并改扩建QD产品生产线(改扩建前后现有工程QD生产规模保持年产100万发不变)变更后产品细化并增加QD生产规模,变更后设计为年产20万发CSFBD20万发OCFBD5万发YWDXHD)和5万发BZD,年产200万发QD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湿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涂漆产生的有机废气、投料配料产生的粉尘、烘干混料粉尘、产品试验废气、销毁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项目药柱制作车间废气配备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VOCs排放浓度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1相关标准限值。厂区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相关标准;项目配料机自带布袋收尘器;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本项目对厂区周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田、林地灌溉,不外排。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营运期声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运行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减振、隔声、消声设施处理后,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营运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废包装袋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厂区烧毁处理;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容器、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废劳保用品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可避免固体废物排放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不会对当地的景观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