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株洲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具体要求,对照申报条件,按照梯次申报原则,对相关申报对象进行了审查、筛选,并提请局党组会议决议。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拟确定株洲市柏春水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24年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的申报推荐对象,拟确定荷塘区香荷家庭农场为2024年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家庭农场的申报推荐对象。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6月24日至2023年6月28日,若对以上公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株洲市荷塘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731-2842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