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我局拟于近日批准《湖南飞山奇新材料备用LNG储罐供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飞山奇新材料备用LNG储罐供气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宋家桥街道金达路99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飞山奇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长沙成智格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飞山奇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在厂区内空置地块新建1个50m³LNG储罐(配备气化设备、管道、地坪、围栏及消防安全设施)。项目占地面积约3000㎡,规划建筑面积约174㎡,设计供气规模为2000m³/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分析及采取的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卸车、抽残、检修、泄放气产生的无组织逸散废气、恶臭。营运期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以臭气浓度表征)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2、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金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