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荷塘区司法局王文娟(执法证号:18020211008)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证件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十条等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除执法人员本人持以上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0731-28428405)。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告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2日。
特此公告。
株洲市荷塘区司法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