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何河百货商行、株洲市荷塘区俯昇百货商行、株洲市荷塘区楚黛百货商行3家个体工商户:
经本局现场检查,你(单位)在登记住所查无下落且未办理变更登记,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构成未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于2024年11月26日前予以改正。(改正内容及要求:对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部分申请变更)。
逾期不改的,本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如对本责令改正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 日内向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王建中、周旭 联系电话:0731-28782051
联系地址:株洲市荷塘区桂花路33号
特此公告。
株洲市荷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