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第十条等法律法规。我局决定对辖区内荷塘区仙庾镇樟霞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校验,并在限期内仍不提交校验申请材料的医疗机构予以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区政府门户网上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自通知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特此通知。
附件:医疗机构注销名单
株洲市荷塘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13日
医疗机构注销名单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法人 | 登记号 |
荷塘区仙庾镇樟霞村卫生室 | 荷塘区仙庾镇樟霞村 | 毛建山 | PDY02830343020212D6001 |
荷塘区仙庾镇黄陂田村卫生室 | 荷塘区仙庾镇黄陂田村部 | 唐定志 | PDY02825843020212D6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