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规则》和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荷塘区林业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科学考察论证,拟撤销荷塘婆仙岭省级森林公园,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及时反映。
一、撤销范围
荷塘婆仙岭省级森林公园所有区域,批复总面积1136.12公顷,上轮整合优化后面积583.01公顷,具体范围见附件。
二、公示方式
网上公示。
三、公示日期
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
四、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株洲市荷塘区林业局
地址:株洲市荷塘区金科大厦1011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8101537
附件:荷塘婆仙岭省级森林公园原始范围影像图和整合优化后范围影像图
株洲市荷塘区林业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