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区委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察组对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巡察工作,并于2024年12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反馈会后,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春任组长,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娅琴,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唐国先为副组长,各业务工作负责人为成员;2025年4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勇到任后积极参与。局党组成员通过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等理论,认真学习《中共湖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委巡视整改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区委巡察工作规定》等党内法规和规定,全面熟悉掌握巡察整改工作的规定和要求。2025年2月21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查问题、联系工作实际找原因,坚决扛起责任抓好整改。4月27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对巡察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专题研究,针对巡察整改中的难点问题逐一分析、协调解决。
二是细化分解任务,扎实推进整改。局党组对照反馈的意见逐条研究,分析原因,于2025年1月制定《关于落实区委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把巡察反馈的5方面12大类26个具体问题分解到各班子成员、各业务工作负责人,将整改责任压实到个人。根据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况,坚持长短结合、分类整改,建立整改台账,逐一对账销号。局党组先后5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困难问题,督办加快整改进度,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三是推动建章立制,实现规范管理。局党组针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在立行立改的同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注重把解决问题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在推动常态长效上下功夫。通过建章立制构建巡察整改的长效机制,重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基金监管稽核、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等,截至2025年6月共建立健全规章制度4项,督促全局干部在信念上更加坚定、思想上更加清醒,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规范性,提升医保各项工作水平。
(二)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巡察整改见行见效。2024年12月25日,巡察区医保局党组情况反馈会议结束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春立即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提高站位,正确对待巡察整改,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坚决压紧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并及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春任组长。2025年4月27日,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对巡察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专题研究,针对巡察整改中的难点问题逐一分析、协调解决。6月11日,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研究《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区委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征求意见稿)》并修改完善。6月17日,再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区委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二是深化思想认识,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对于区委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春高度重视,全盘接受,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通过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等理论,进一步增强扎实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25年2月21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春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深入剖析原因,从思想深处寻找差距,不回避、不遮掩,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结合巡察反馈意见,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整改。
三是注重统筹兼顾,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坚持把抓巡察整改落实与当前各项中心、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巡察整改中汲取力量,推改革、促发展,全力推动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落地。2025年以来,抓紧抓实全区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及时制定印发专项整治、交叉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严格执行到位。全力做好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推动医保经办服务质效提升,指导简化“两病”待遇申请、审核程序,创建月塘、金山2个“两病”工作示范点。深化改革创新,顺利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与区卫健局联合建立集采工作联动机制,创新开展“助力失能,送药上门”服务项目,切实减轻就医负担。
(三)巡察整改的基本情况
根据区委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区医保局党组针对反馈的5方面12大类26个具体问题,制定了47条整改措施。截至2025年6月下旬,已落实整改措施47条,完成问题整改25个,剩余1个问题为阶段性完成,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理论学习有温差,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不足
1.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局党组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性认识有不足,学习存在走过场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制定了《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明确学习重点和学习形式,规范学习管理。三是制定了《荷塘区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已按程序开展了5次集中学习,并及时对学习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2.意识形态工作还有不足,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荷塘区医疗保障局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荷塘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局党组书记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按照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要求,把意识形态履职工作情况纳入了2024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三是制定了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全区医保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认真排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3月19日,区医保局组织开展了对2025年一季度全区医保领域意识形态形势分析研判。
(二)履职尽责有差距,医保管理服务水平还需提升
1.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有欠缺,宣传发动不够实,参保不均衡,统筹推进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在荷塘”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微信群,以及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等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宣传医保政策,安排工作人员持续关注、定期研判新媒体信息和视频的宣传实效,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针对老人等特殊群体,联合各镇(街道)将医保政策宣传资料送到居民手中。三是对明照街道、仙庾镇及有关村参保率较低的原因进行了系统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四是做实区医保局干部与镇、街道参保缴费包片联点制度,干部每周到包片的镇、街道和联点的村开展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帮助解决参保问题和困难并推动工作。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25年度荷塘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任务完成率达105.2%,获省参保工作先进单位。仙庾镇、各街道参保率均超过95%,原参保率较低的四个村参保率由2024年的70.39%、75.23%和81.16%、82.32%分别提升到88.85%、95.57%和91.36%、93.12%。
2.医保基金日常监管有不足。局党组站位不够高,基金监管主动作为不够。监管不主动,检查流于形式,执法处罚缺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荷塘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实施细则》,强化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智能监控有机结合,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震慑。2025年以来通过开展定点医药机构主动监管检查、市局交叉检查核查等111次,发现问题110个,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4.03万元,扩大处理7.25万元。二是制定了《荷塘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检查工作指引》《2025年荷塘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计划》,规范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和记录台账,确保时间准确、内容完善,明确每日检查医疗机构不超过2家、定点药店不超过6家,对定点医药机构存在的问题查深查透。2025年1月,对2024年5月未开展现场检查的20家医药机构重新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现场检查。三是增强了医保行政执法力量,目前已有3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四是对有关医院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扩大拒付医保基金5612元。并按照《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截至6月中旬,自查发现问题278个,退回医保基金39.4万元。
3.医保报销审核有差距。制度建设有缺失,审核渠道单一,现场稽核缺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荷塘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实施细则》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审核的程序与重点,以及对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采取针对性的审核措施等内容。2025年4月完成了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2024年的病历审核,对发现的违规问题作扣费处理,共计扣费16.51万元(含责成医院自查自纠退费)。二是制定了《荷塘区城乡居民医保病历审核制度》,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智能审核全覆盖,并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每月或每季度开展人工抽审,对每一家定点医疗机构现场审核一年不少于2次,将审核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扣费处理。截至6月上旬,已抽查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2025年1-3月住院病历共计300余份,已审核150余份,发现存在过度治疗、不合理用药、检验与适应症不符等三个方面违规问题。同时,对14家定点医疗机构和2家村卫生室开展了现场审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整改要求。三是推动审核与现场稽核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2025年以来,组织负责审核业务和基金稽核的工作人员共同参加了对辖区内7家基层医疗机构的现场检查和定点医疗机构的全覆盖交叉检查工作。并加强对民营医院、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和住院费用增长异常的机构的现场审核稽核工作,发现存在过度治疗等情况,已采取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自查自纠等处理措施,共追回医保基金9.82万元。
4.异地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了异地报销审核制度,建立了荷塘区医疗保障基金回访台账,对金额较大的异地住院手工报销移交局基金稽核工作人员进行再把关。二是受理异地就医手工报销时,要求报销人签署承诺书,并发放相关政策告知书,增加异地住院联网直接结算,减少回来手工报销。三是通过工作例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强化业务培训,有力提升了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主动作为不够,服务医疗机构、群众提质增效还需加强
1.服务群众有差距。医保局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树得不够牢,服务群众不够主动,医疗救助资金拨付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荷塘区2024年个人申报的医疗救助台账,及时更新资金进展情况。二是强化业务学习,加强医疗救助经办队伍建设。1月6日,组织召开全区医疗救助工作会议,开展了业务培训,部署了2025年医疗救助工作,并在工作中及时加强指导,推动医疗救助持续提速增效。三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对接协调,2024年下半年的医疗救助资金已及时拨付给救助对象。
2.集采工作未抓实。制度建设不健全,指导针对性不强,沟通协调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协议管理。将集采工作纳入了2025年与7家基层医疗机构签订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约定了对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二是认真摸清底数。2025年5月,我局对基层医疗机构的集采批次试剂和耗材进行了实地核查,摸清了底数,建立完善了集采工作台账。三是形成工作合力。与区卫健局建立了集采工作联动机制,定期研究调度各基层医疗机构的集采工作情况,实现信息互通。3月31日,区医保局联合区卫健局召开基层医院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工作会议,对基层医院药品和耗材工作作出部署,明确严禁线下采购。并加强现场核查,确保集采政策全面落实到位。6月24日,我局联合区卫健局召开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试剂集中采购工作推进会,通报了前一阶段集采工作开展情况和实地核查发现的问题,开展了集采政策业务培训,部署了下一阶段集采工作。
3.服务机构有缺失,医保局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服务意识有差距,对定点医疗机构基金结算、拨付不够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荷塘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结算拨付流程》,严格执行结算、拨付流程,确保医保基金在费用发生月后的30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二是落实医保基金预拨付制度,加强与市医保局、定点医疗机构的对接协调和数据收集报送,争取上级将医保基金及时拨付到我局医保基金账户,为定点医疗机构预拨付1-2个月的医保基金。2025年3月,预拨了市本级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年度预付金。三是每月将21家定点医疗机构系统生成的居民医保款项通过微信一对一告知对方核对,并依托“荷塘区医疗机构”微信群实时通报已拨付到位的居民医保款项情况,通过透明化信息传递提升服务满意度。
(四)从严治党有缺失,党的建设存在不足
1.监督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认识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准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对加强从严治党工作的认识。二是定期调度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于2月24日研究部署了全区医保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将具体落实情况纳入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
2.廉政谈话形式大于内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提高谈话的针对性,落实“五必谈”,做到全覆盖谈心谈话,定期对报销审核、监管、财务等关键岗位进行廉政谈话。2025年以来,局党组已组织开展谈心谈话20人次,11名干部职工参与了谈话。
3.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对全区医保系统廉政风险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对风险点进行深入研究,制定防范措施。2月24日,局党组研究部署了全区医保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持续深入开展医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对医保基金的管理使用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基金安全。
4.违规违纪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局党组强化财经纪律学习,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管理,确保各项财务活动符合制度规定。一是针对存在党建活动外包现象,已通过局党组会、党员大会等强化全体党员思想认识,并对现负责党建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将在组织开展党建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针对存在拆分改造工程、规避政府监督现象,局党组认真学习上级财经纪律和制度规定,并对现负责财务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将在工作中严格落实到位。三是针对存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合同验收不规范现象,已对2020年以来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书进行了梳理,对没有签收人、没有单位盖章等手续进行了完善,今后将严格履行好相关验收手续。四是针对存在未及时清理核对单位挂账现象,已对职工医保专户账上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进行了详细的核对和清理,确保账目清晰、准确,并在2025年2月与区财政协调,将呆账、坏账封存上缴。
5.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存在不足。破解“两人党组”问题不主动。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上报情况。局党组于2025年5月23日向区委组织部递交了《株洲市荷塘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增补局党组成员的请示》,由于我局党组目前仅有2名党组成员,局党组会议“三重一大”事项无法正常决策,特申请增补局党组成员1名,争取完善议事决策架构。二是加强民主决策。邀请医保事务中心主任列席局党组会议,参与集体研究讨论决策重大事项。
6.大额资金使用决策有欠缺,重大事项决策有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荷塘区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议题制度。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从2025年1月开始,对于“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都经过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未经过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一律不执行。
7.执行选人用人制度有差距,使用第三方派驻人员承担关键岗位业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干部职工分工进行了调整,将办公室、医疗救助等关键岗位全部调整为在编人员。
(五)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抓整改存在就事论事问题。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没有做到举一反三,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上没有下“真功夫”。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株洲市荷塘区医疗保障局领导干部离任交接管理办法》,明确巡察整改任务作为必交内容。2025年4月局班子成员变动,签署了《离任交接书》。二是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制定出台《株洲市荷塘区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株洲市荷塘区医疗保障局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制度》等文件制度,补齐体制机制及制度短板,扎密扎牢制度的“笼子”,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三、持续深化后续整改
在区医保局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六个月的集中整改,本次落实区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全面提升各项工作水平。
(一)坚持持续发力,毫不松懈抓牢后续整改。继续按照既定巡察整改方案,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标准要求不降、推进力度不减,紧抓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推进整改。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持续跟踪问效,定期调度推进;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坚持凝心铸魂,坚定不移抓紧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把作风建设责任压紧压实。持续推进“清廉医保”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医保工作大局中谋划、部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
(三)坚持着眼长远,持之以恒抓好建章立制。坚持把解决问题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做到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在推动常态长效上下功夫,通过建章立制构建巡察整改的长效机制。坚持通过完善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管事,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28428131;邮政信箱: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金科大厦(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收);电子邮箱:zzshtqybj@163.com。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