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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向区法院等四个单位委派民主监督员
来源:区政协办 作者:胡嵩 发布时间:2016-03-17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要做到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松劲、纪律上不松弛……”3月15日,在区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会议上,区政协主席肖支前对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提出希望。

    从2009年开始,区政协开始试行向区卫生局、区城管局委派民主监督员,作为民主监督活动的“破冰”尝试。当时,全市仅有茶陵县和荷塘区推行这一工作。时至今日,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已在我市县市区中全面铺开,成为政协履职的一项经常性、常态化工作。

    如何将这一民主监督工作的品牌坚持传承好,区政协从2015年开始推行“三加强三结合一促进”的工作方法,即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制度建设,与区中心工作结合、与政协日常工作结合、与“三严三实”等主题活动相结合,从而达到促进受派单位勤政廉政、改进工作作风的作用。受派单位从最初的两个,增加到12个,再精简为8个,再到今年仅向区法院、区卫生计生局、区农村工作局、区政务中心等四个单位委派民主监督员。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对此,肖支前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对下一步工作也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是要做到“三个不”的要求,切实提高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希望受派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密切配合,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员开展工作。二是加强领导,把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抓紧抓好抓实。要进一步规范工作方法,民主监督工作小组在熟悉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工作主题,突出重点做到少而精,最后形成工作建议书。三是民主监督员要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把纪律挺在前。要紧紧依靠受派单位支持,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开展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鼓励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民主监督工作氛围。

    区领导刘伟、陈立塔、朱兴来、冯晓、方芳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