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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我区开展工业遗产保护立法调研
来源:区人大办 作者:侯德昌 发布时间:2018-08-27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8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智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相关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一行,来我区召开《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认真听取区人大、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专家关于条例的意见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物明,区规划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文体和旅游局、区法制办、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就《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的起草情况进行说明。株洲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将《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列为提请审议项目,并于今年7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完成一审,拟定于今年9月进行二审。

  经过前期认真阅读和仔细分析,与会人员分别结合荷塘区及全市企业发展和工业遗产的实际情况,就《条例(草案)》涉及内容和实施的可操作性等积极建言献策。大家认为工业遗产的前期认定方面,分类标准及权责划分要明晰,并建议完善企业申报板块;权责方面,工业遗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经营管理人界定和权责要明确,归口管理单位要明确,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职责要明确,保护投入、激励制度和经费保障要明确;立法技术方面,用语要规范,并于上位法保持一致,对与违法的处罚力度较轻,标准较低,不利于对于违法行为的威慑。

  李智表示,与会同志围绕《条例(草案)》各抒己见,献计献策,既有宏观分析,也有微观把握,是花了时间,用了精力,费了心思的,体现了大家对工业遗产保护的高度重视,对于大家的重视和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工业遗产见证着株洲的工业发展历史,承载着株洲人的情感记忆,《条例(草案)》的制定,对我市在创新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不断丰富城市底蕴,传承株洲精神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与会同志的意见建议,各部门要做好记录,认真归纳整理研究,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不断提高《条例(草案)》科学性、针对性,加快推进我市工业遗产保护的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