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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巡察荷塘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刘国萍 发布时间:2024-03-08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按照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3月6日,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巡察荷塘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陈柏文主持会议并代表区委政法委作表态发言,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组长曾小平,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王杨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周伟代表局党组作表态发言。

会议现场

曾小平指出,要坚持同频共振,深刻领会政治巡察内涵。荷塘区委政法委和区司法局党组要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的部署要求,主动对标,同频共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要坚持同题共答,准确把握巡察监督重点。区委政法委是负责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政治机关、区司法局是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行政机关。市委提级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定位,落实巡视工作方针,根据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党组的实际情况,紧扣“四个聚焦” ,以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为主线,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 ,聚焦基层一线,聚焦社会稳定,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党组要以巡察为契机,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深化同题共答,深入对照自查,推动立行立改,更好地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保驾护航。要坚持同向发力,圆满完成政治任务。对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党组开展巡察,是市委交给巡察组和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党组共同的政治任务,两者是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关系。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党组要落实政治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书记要带头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态度上认真对待,在行动上坚决支持,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

王杨辉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要落实政治责任,深化“一起做工作”。区委政法委和区司法局既是巡察监督对象,又是巡察参与主体,做好巡察工作,是巡察机构和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党组共同的政治责任,要秉持“一起做工作”的理念,通过紧密配合,同向发力,实现让市委满意、让干部群众叫好的效果,让巡察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以巡察为契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巡视的工作方针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察是五年一遇的机遇,能够发现一些自身难以发现的问题,推动解决一些平常难以解决的问题。区委政法委和区司法局要准确把握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做好结合文章,以巡察为契机,推动政法和司法行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宋周伟表示,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统一思想行动。全局上下将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将此次巡察作为对司法局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和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的全面“政治体检”,将以问题整改为契机,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提升,进一步补强短板,提升全局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严明纪律规矩,全力做好配合工作。区司法局党组将把配合巡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以最诚恳的态度、最严实的作风、最周密的保障,全力做好协调对接,为巡察创造良好的环境。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对巡察反馈的意见、提出的问题,区司法局党组将坚决扛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做到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盯住不放、对症下药、跟踪问效。

陈柏文表示,提高政治站位,严肃认真对待。我们一定摆正位置,端正态度,以严格的政治纪律确保此次巡察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对党和政法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实在在汇报工作,客观真实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严守工作纪律,全力支持配合。本人作为政法委主要负责人,一定以身作则,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带头学习领会巡察工作的重要精神,带头落实各项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带头查找自身和班子存在的问题,区委政法委要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不折不扣做好配合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工作质效。我们将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不隐瞒、不拒绝、不设阻,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梳理,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巡边改、真改实改。要以此轮巡察为契机,落实责任,整改提升,真正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到荷塘政法高质量发展实践中。

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全体成员、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根据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委政法委、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主要负责人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自2024年3月6日起至5月6日受理群众举报。现将信访联系方式,以及扫码举报“二维码”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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