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工商局荷塘分局接到一起购买家居产品引发的消费纠纷投诉,通过分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经销商退回2位消费者货款各6万元。
据消费者王先生和刘女士反映,当时他们主要是在该品牌家居“免费量尺寸、免费设计”、“签合同送礼品”等宣传诱导下,分别签定了订制协议并交纳了6万元货款,事后感觉商家的行为不合理而向商家申请退款,由此消费者与经销商拉开了长达2个月的协商。经销商从最开始的推脱到后来提出要按协议规定扣除货款的10%作为设计费或购买一定数量的家居,消费者认为这与经销商宣传的“免费量尺寸、免费设计”不相符,且签定协议时并未注意到“扣除货款的10%作为设计费”的相关内容。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消费者只好向工商部门寻求维权。
接诉后,荷塘分局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确认了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随后,分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人员向双方宣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依据法律法规调解人员指出,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的数量和质量、价款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但该订制协议中并未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且经销商向市场宣传是免费量尺寸和免费设计。因此,经销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最终,在分局工作人员的的努力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并签定了退款协议书,商家同意全额退还2位消费者货款共计12万元。消费者非常高兴地向分局工作人员表达感激之情。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条款,切莫因促销宣传一时冲动而草率签订,当自身合法消费权益受损害时可第一时间向工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