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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自然资源局来金山街道指导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来源:金办 作者:刘隽 发布时间:2024-04-30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为进一步强化用地要素保障,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4月30日,区自然资源局来金山街道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及法律政策宣讲活动。活动由国土所谭小苗主持,街道办事处主任周成、纪工委书记乐青辉、副主任贺梦、各村书记、部分村民参加。

       宣讲活动紧紧围绕农村宅基地政策法规、审批流程、建房规范、不动产权证办理等方面内容,采取个体举例、互动问答等形式,让大家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法规。

       宣讲中,谭小苗强调,一是要加强不动产权证办理的宣传。首先,它可以作为凭证在拆迁时获得补偿,包括宅基地和房屋的补偿。其次,有了不动产权证,当事人可以将土地或宅基地进行抵押贷款,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此外,不动产权证还可以避免因房屋、土地使用而产生的纠纷,保护农民的权益。二是加大禁止农村宅基地买卖的宣传。农村宅基地买卖是一种违规行为,宅基地本质上还是集体土地,不能进行商品买卖。其次还存在买卖纠纷,假设甲村民将宅基地卖给乙村民,房屋被征收的情况下,资金打入乙村民账户,则甲村民会想与乙村民共享征拆款,就会有经济纠纷。三是要理解翻建和改建的区别。翻建就是村民在原有房屋的基础上进行修缮、改造等活动,不改变原有外观、建筑面积和层数。而改建则是在原有建筑物的空间布局、结构、功能及其它方面进行调整的过程,按现行政策,重新审批建筑面积和层数,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四是做好集中连片工作,各村及时摸底好剩余地块,针对用地性质,提高土地利用率,避免闲置。

      谭小苗还对部分村在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提醒各村要重视流程管理、政策宣讲,让村民知晓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规范性。此次宣讲不仅增加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储备,也让大家对农村宅基地政策法规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拓宽了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