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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彭小龙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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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荷塘区政府 作者: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6-03-30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荷政人〔2016〕1号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

  关于彭小龙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街道(管理办、管委会),区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和人民团体,市直驻区各分支机构:

  荷塘区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彭小龙同志的株洲市荷塘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苏轩同志的株洲市荷塘区重点工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谭轩同志的株洲市荷塘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