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荷政人〔2016〕1号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
关于彭小龙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街道(管理办、管委会),区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和人民团体,市直驻区各分支机构:
荷塘区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彭小龙同志的株洲市荷塘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苏轩同志的株洲市荷塘区重点工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谭轩同志的株洲市荷塘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