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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荷塘区促进外贸发展实施办法(试行)》
来源:荷塘区政府 作者:荷塘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11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解读:《荷塘区促进外贸发展实施办法(试行)》

 

一、《实施办法》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答:一是响应国省市政策导向服务大局需要。近年来中央、省和市高度重视外贸工作,多次提出重要要求。今年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第一个议题就是外贸工作,并随后出台了《株洲市促进外贸增长和铜塘湾保税物流中心(B型)业务发展的若干措施(2023-2026年)》。二是应对国内外激烈环境需要。近年来很多县市区均出台了促进外贸发展政策,外贸竞争日趋激烈,在当前外贸形势依然严峻的大背景下,亟需制定相关政策增强我区对企吸引力和外贸企业发展动力。三是落实上级工作部署需要。国家、省和市相继发文对县市区外贸工作做了很多安排部署和要求,特别是我市今年三个高地建设开放工作任务指标完成压力非常大,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来推进。

  二、《实施办法》起草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 年全省跨境电商重点工作的通知》(湘商电〔20232 号)、《株洲市促进外贸增长和铜塘湾保税物流中心(B型)业务发展的若干措施(2023-2026年)》(株政发〔20231号)、《2023年株洲市对外贸易工作考核办法》(株开办发〔20236号)等文件

  三、《实施办法》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鼓励辖区外贸企业做大做强,提升我区外贸发展质量和对企吸引力,优化我区外贸经济发展环境,为全区建设一区两城助力

  四、《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共九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支持做大做强。以上年度一般贸易进出口额为基数(以海关统计或省商务厅通报数据为准),对当年超基数 1000 万元(指人民币,下同)以上的企业,或当年进出口额超过800万元且同比增速超过20%的企业,其增量部分按103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二是支持外贸企业破零。对首次实现进出口实绩破零的生产型企业,当年新发生进出口实绩达到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00元、1万元、2万元。三是支持主动创新。每完成1个外贸主体创新发展行动项目(含规上企业产贸融合、外贸200强企业引进、创新飞地AEO高级认证企业、外贸企业上市,以企业注册、外贸实绩、相关认证、成功上市等佐证材料为准)予以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支持。四是设立外贸企业进位争先奖。由区商务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从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完成进出口任务出色、对外贸有突出贡献的企业中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予以表彰奖励,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五是支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根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进出口额(以海关统计或省商务厅通报数据为准)给予每1美元不超过0.5分人民币的补贴。六是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孵化中心建设。经市商务局认定为跨境电子商务孵化中心的企业或机构,整合资源为其他外贸企业集中提供全业务流程跨境电商孵化服务的,根据其服务外贸企业数量、产生的跨境电商业绩及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所需硬件、平台开发、维护等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资金支持。七是支持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外贸企业利用海外知名搜索引擎、外贸及跨境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等开展国际网络营销;对开展网站创建、软件开发、境外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产品认证、检验检测、管理体系认证、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等开拓国际市场的活动,按其实际发生费用给予不超过10%比例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万元。八是支持参加境外展会。参加各类境外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的外贸企业,在省市支持的基础上,按每个展(摊)位费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补贴(省、市、区三级补贴总金额不超过展(摊)位费),单个企业一年支持参加境外展会数量不超过3次。九是支持创立出口品牌。对获评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的外贸企业,获评当年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省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的外贸企业,获评当年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相关文件: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荷塘区促进外贸发展实施办法(试行)》(株荷政办发〔2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