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办发〔2017〕24号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办公室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荷塘区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制度》等文件的通知
仙庾镇、各街道办事处,合泰管理办公室、荷塘月色示范区管委会,区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市直驻区各分支机构、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区域经济发展活力,加快我区“五大片区”开发,促进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发展,根据《环保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区对2012年以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关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以下文件:
1.《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办公室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荷塘区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制度〉的通知》(株荷办发〔2014〕1号,2014年1月3日印发);
2.《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办公室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荷塘区鼓励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株荷办发〔2015〕19号,2015年4月17日印发);
以上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特此通知。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办公室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