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荷政办发〔2017〕18号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荷塘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试行)》的通知
仙庾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合泰管理办公室、荷塘月色示范区管委会,区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市直驻区有关分支机构,辖区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紧落实招投标制度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株发改发〔2017〕9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的文件予以废止,废止文件如下: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荷塘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试行)>的通知》(株荷政办发〔2014〕37号,2014年7月9日印发)。
该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