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为促进我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字〔2010〕19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区政府安排,我局决定从2017年2月24日起对你公司财务收支、经营管理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进行财政监督检查。
一、检查范围
财务收支(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重大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经营管理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
二、时间安排及检查形式
自2017年2月24日起,实行现场检查的形式。
三、检查组成员
组长:贺杏林
成员:易秋华、袁依、匡增平、刘文娇、何文遐、杨丽萍
荷塘区财政局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