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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01/2017-00068
  • 发文日期:
  • 2017-12-01
  • 成文日期:
  • 2017-12-01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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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责任部门:
  • 荷塘区政府
荷塘区白板肉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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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荷塘区政府 作者:食药监局 发布时间:2017-12-01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荷塘区白板肉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株洲市2017年国家卫生城市提升工作方案》,为消除生鲜肉及肉制品安全隐患,规范肉品市场秩序,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禁止未经检验检疫或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上市销售,强化市场方和经营户的主体责任,确保辖区鲜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

  二、整治内容

  督促经营单位和经营户落实肉类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禁白板肉流入市场。

  三、时间安排

  1.准备部署阶段(428日至57日)。区政府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整治工作,组织辖区农贸市场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

  2.自查整改阶段(58日至514日)。市场主办方组织开展白板肉经营自查,重点突出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针对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整改。

  3.集中整治阶段(515日至521日)。区政府针对存在白板肉的农贸市场,组织联合执法,开展集中整治。

  4.巩固总结阶段(5月下旬)。做好专项整治总结工作,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白板肉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刘国梁任组长,区政府办主任向前进任副组长,食药荷塘分局、区农村工作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和粮食局、公安荷塘分局、工商荷塘分局、区建管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药荷塘分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白板肉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进度,落实工作责任。

  2.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执法责任,狠抓督查落实,确保白板肉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推进。区农村工作局负责农村生猪养殖户的宣传,禁止私宰生猪流入市场;区城管局、区建管办负责规范农贸市场外无固定经营场所经营户的经营行为;食药荷塘分局、公安荷塘分局、工商荷塘分局负责农贸市场白板肉的监管和取缔。经营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部署,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3.畅通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将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于53日前报食药荷塘分局(联络员:柴伟坚,联系电话:18173368390),并于5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食药荷塘分局。

  4.凝聚执法合力。在开展联合整治期间,各成员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形成打击合力。针对重点单位开展的联合执法,食药监执法人员不少于10人,城管不少于6人,区建管办拆违人员不少于4人,公安不少于4人,所在地乡办不少于4人。对经营白板肉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