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体)广新局,湖南省文化馆、湖南图书馆、湖南省少年儿童图书馆,省直相关艺术单位:
按照《第六届湖南艺术节总体方案》,特制订《第六届湖南艺术节群众文化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联系人:颜喜唐作斌
联系电话:0731-85286030
湖南省文化厅
2018年4月13日
第六届湖南艺术节群众文化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地点
(一)活动时间:2018年10月中、下旬
(二)活动地点:株洲市
二、活动规模
第六届湖南艺术节群众文化活动共组织14台演出,其中舞台表演类比赛9台、优秀作品巡演5台。舞台表演类比赛分舞蹈专场2台,群文类音乐(含声乐、器乐)专场2台,专业类声乐专场1台,少儿音乐舞蹈专场1台,群文类戏剧专场1台,专业类戏剧专场1台,曲艺(含小品)专场1台。总参演人数控制在1400人以内。
三、参评对象
(一)参评作品的表演者为群众文化工作者及业余文艺爱好者。
(二)专业类声乐专场、戏剧专场参评作品的创作者、表演者为专业文艺院团演员以及艺术院校本专业师生。
(三)参加复赛和决赛的表演人员原则上应一致,如个别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相关部门或单位应于决赛前书面说明理由。
四、评奖范围
舞台表演类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群众文化品牌活动;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表现突出的个人。
五、奖项设置
作品类按不同艺术门类分设表演类“三湘群星奖”金奖、银奖和优秀奖。设项目类“三湘群星奖”及“三湘群文之星”奖。设优秀组织工作奖。
六、参评要求
(一)作品类“三湘群星奖”
1.参评条件
①参评作品应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充分体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注重民族特色和湖湘文化特色,注重反映城市社区、农村群众生活;
②参评作品应为上届湖南艺术节后新创作品,在当地经常参与公益性演出并获得群众广泛好评,已在历届艺术节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评。
2.作品要求
舞蹈作品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6人,时长不得超过6分钟;
音乐作品(含声乐、器乐)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6人,时长不得超过6分钟;
戏剧作品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时长不得超过15钟;
曲艺作品(含小品)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时长不得超过12钟。
3.组织形式
根据“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原则,组织初赛和决赛。初赛由各市州自行组织,组委会指派专家组下市州选拔节目参加决赛,决赛由组委会在株洲举办。
4.时间安排
初赛:时间原则上由各市州自行决定,专家组下市州选拔节目时间截止到7月30日(详细线路安排另行通知);
决赛:10月中旬。
(二)项目类“三湘群星奖”
1.参评条件
①具有相对完善的投入和组织保障机制,在当地具有突出社会影响,参与群众达到一定规模,拥有特色团队和代表人物,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推广普及价值的基层优秀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群众文化品牌活动;
②有逐级推选、公示和认定过程;
③获得过市州项目类奖项、未获得过省级项目类“三湘群星奖”;
④项目类“三湘群星奖”以“面向基层、重心下移”为评选宗旨。
2.申报数量
每个市州不超过两个(含市县两级),湖南图书馆、湖南省少年儿童图书馆、湖南省文化馆各一个。
(三)“三湘群文之星”
1.参评条件
①长期服务于基层特别是农村、社区公共文化领域,在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辅导、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的创作推广、继承发扬等方面有突出影响或贡献的个人;
②有逐级推选、公示和认定过程;
③获得过市州相关荣誉奖项但未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
④“三湘群文之星”以“面向基层、重心下移”为评选宗旨。
2.申报数量
每个市州不超过两个(含市县两级),湖南图书馆、湖南省少年儿童图书馆、湖南省文化馆各一个。
七、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①申报项目类“三湘群星奖”、“三湘群文之星”需报送1份申报报告,注明参选对象的名称、数量、资格审查证明等,加盖申报主管部门公章;
②填报项目类“三湘群星奖”申报表(见附件1);
③填报“三湘群文之星”申报表(见附件2)。
(二)报送时间
项目类“三湘群星奖”、“三湘群文之星”参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请各市州文广新局、厅直有关单位严格按要求及时上报申请报告和有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348号
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 唐作斌
0731—85286030
hnggwhc@163.com
八、巡演要求
艺术节期间组织“三湘群星奖”优秀节目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巡演,体现“三湘群星奖”获奖作品及优秀作品“群众演,演群众,演给群众看”的特点,让人民群众共享群众文化发展的优秀成果。
九、其他事项
参赛人员按核定人数比赛期间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其他费用自理。
附件:1.项目类“三湘群星奖”申报表
2.“三湘群文之星”申报表
附件1::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