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荷合工委字〔2017〕32号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合泰管理办公室工作委员会
株洲市荷塘区合泰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株洲市荷塘区合泰管理办公室
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机关各部门、东湖公园管理处:
《荷塘区合泰管理办公室河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合泰管理办公室党工委、合泰管理办公室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合泰管理办公室工作委员会
株洲市荷塘区合泰管理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荷塘区合泰管理办公室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4〕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的通知》(湘政发〔2015〕53号)、《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河长制实施方案>(株办〔2017〕6号)》《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办公室、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荷塘区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株荷办发〔2017〕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确保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保障河湖健康。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保障河道安全、清洁、生态的目标,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河道保洁保畅保安,坚持科学治水、铁腕治污,不断创新治理工作的体制机制,构建全民动员、全员参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格局,使辖区河道管护迈入常态化、规范化、社会化轨道。
二、工作目标
全面建立管理办、社区两级河长体系,实现社区协管员、保洁员全覆盖;实施系统治理,有效修复和保护河湖生态功能;全面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护机制,加快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从2017年起,辖区建宁港、东湖全部实行河长制。至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1、保证水质水体明显好转。基本消除垃圾河(湖)、黑水河、臭水沟。
2、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有效遏制建宁港河道、东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现象,防止水土流失。
3、水域岸线有效保护。完善建宁港、东湖生态护岸,达到国家规定的城区防洪治涝标准。
4、建立涵盖基础信息、实时水量水质数据等在内的河湖管理信息平台,河湖管理与保护联合执法机制不断完善,做到实时监控。
三、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体系
镇(街道)级总河长由合泰管理办公室党工委书记、主任谭洪勇担任,镇(街道)级副总河长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党工委委员朱毅担任。
合泰管理办公室党工委、合泰管理办公室成立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简称合泰河长制委员会),委员会由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及委员组成,合泰河长制委员会成员由合泰管理办综合部、财政所、产业部、城管办、安监站、卫计办、公安月塘派出所、东湖公园管理处等部门、辖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社区河长组成。合泰管理办河长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合泰河长办)设在产业部,办公室主任由刘智担任。
每个社区河段明确由各办点部门负责协调;建宁港流经的社区为责任主体,社区书记或主任为河长。
(二)工作职责
1.委员会职责
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和办法,审核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相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统筹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关系及河湖管理重要事项,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
2.河长职责
管理办级河长负责指导、协调所辖区管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召开“河长联席会议”、“部门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单位部门间、上下游、左右岸的河湖管护问题,督导下级河长和辖区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牵头组织对河道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整治,对上级进行反映,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社区级河长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组织实施水流域保护、环境治理工作方案,推进河道整治和管养、污水收集与处理、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治理工作。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河长制办公室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河长制实施具体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河长联系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按照河道管理权限组织编制河湖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对照“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工作要求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河长人员变动时,公布河长名单。
4.责任部门职责
综合部:负责组织指导新闻媒体开展河长制主题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宣传水生态文明创建、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及河长制实施工作成效。
财政所:负责河道水环境保护、河道治理、河道保洁、河道管护的资金支持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相关资金政策,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产业部: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和跨界河道断面水质监查,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湖划界确权、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水库养殖污染防治,开展河湖连通工程及备用水源工程建设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建成区范围内水域环境保护治理、辖区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及重大减排项目建设与监管;参与制定城镇供水应急预案及水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参与水环境污染防治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在汛期组织、实行值班值守制度,防止内涝洪灾,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城管办:负责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按照“控源头、清河道、重监管”要求,强化日常保洁和突发保洁。建立河道保洁责任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分区分段明确河道保洁任务目标,确保辖区段河道及湖泊垃圾有专人及时清理,其他河段有人定期负责清理,实现河岸无垃圾堆、水面无漂浮废弃物,基本实现区域内岸上垃圾不入河,河道垃圾不出境,确保河容河貌好转。负责监督、加强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水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倾倒废弃物等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卫计办:负责卫生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农村卫生改厕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做好水污染及洪、旱灾害、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及疾病控制工作。
月塘派出所:负责涉及水环境、水生态、水保护等涉水、涉河违法治安、刑事犯罪行为的打击,参与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
东湖公园管理处:负责东湖公园保护管理工作。
各相关责任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湖健康,作为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编制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担任辖区河长,区、镇(街道)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各级河长、各职能部门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河湖管理保护的相关职责。
2、建立健全监管考核办法,建立奖惩机制,按照“一河一策”要求,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依据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要求,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3、各级财政要保障河道巡查保洁、堤防工程维护等日常管养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4、广泛宣传河湖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河长制实施工作成效。在河道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河长名单、职责和联系方式。引导社会各界增强河湖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保护管理的良好风气。
各社区要在每年12月份将河长制工作情况报管理办党工委。
附件: 1、合泰管理办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名单
2、合泰管理办管河道河长名单
附件1:
合泰管理办公室总河长、副总河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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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总河长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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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河长 |
谭洪勇 |
合泰管理办 |
党工委书记、 管理办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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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河长 |
朱 毅 |
合泰管理办 |
党工委委员 |
附件2:
合泰管理办公室管河道河长名单
|
河道名称 |
总河长 |
管理办 联系部门 |
责任主体 |
社区(村)级河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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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港 |
谭洪勇 |
产业部 |
文化路社区 |
谢叶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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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社区 |
朱艳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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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 |
东湖公园管理处 |
魏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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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社区 |
朱艳辉 |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合泰管理办公室工作委员会 2017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