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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01/2017-00128
  • 发文日期:
  • 2017-11-30
  • 成文日期:
  • 2017-11-3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责任部门:
  • 荷塘区政府
金山街道员工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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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荷塘区政府 作者:金办 发布时间:2017-11-30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第一条  本街道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街道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街道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街道信誉,不作任何有损街道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九)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街道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  本街道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街道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  员工每是工作8小时,星期六、日及纪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为加班,可给加班费或补休。  

  第四条  项目工作人员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  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六条  员工请假,应照《请销假、外出请示等有关制度》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