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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01/2017-00132
  • 发文日期:
  • 2017-11-30
  • 成文日期:
  • 2017-11-3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责任部门:
  • 荷塘区政府
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请销假、外出请示报告等有关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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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荷塘区政府 作者:金办 发布时间:2017-11-30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各站(办、所)、社区(村):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对辖区工作的统筹安排与科学调度,根据区株荷办发[2016]1号《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请销假、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等有关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就进一步严格执行请销假、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会议制度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1、请销假管理人员范围为:班子成员、站办所工作人员、社区(村)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2、请假应履行程序。(1)班子成员、社区(村)主要负责人、党政办主任、财政所所长、征管办主任请假1天(含一天)以内的,应事先口头请示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同意;请假1天以上的,须报纪工委书记同意后,再报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审批。(2)其他站办所工作人员和社区(村)工作人员请假1天(含一天)以内的,应事先口头请示部门领导;请假1天以上的,须事先填写请销假审批单,报部门领导或社区(村)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纪工委书记、主任审批同意,并报办公室或社区(村)办公室备案。

  3、年休假。(1)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其中,事假冲抵年休假。(2)职工年休假休息时间计算方法。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3)不应当享受带薪年假的情形: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4)低于年休假天数的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未休带薪年假工资:具体折算办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3倍工资。

  4、请假及旷工期间工资待遇。(1)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不含公休节假日及产假等法定节假日,下同)的,全额工资照发。(2)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不足3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3)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不足6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4)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工资。(5)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在编人员停发工资,聘用人员辞退。

  二、进一步严格执行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

  班子成员、站办所工作人员、社区(村)主要负责人、社区(村)工作人员。外出(离开株洲地区,下同)必须严格按以下规定执行。

  1、凡请假如有外出,必须在请销假审批单中注明。

  2、外出参加会议、学习、出差等公务活动,必须提前1天填写外出请示报告单(见附件2,下同),并参照请销假的审批程序,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向党政办报备。

  3、在法定休息日外出,必须提前1天填写外出请示报告单,并参照请销假的审批程序,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向党政办报备。

  4、因紧急事项不能提前书面请示的,必须提前口头请示,并在事后补办书面手续。

  三、进一步严格执行会议制度

  1、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前,不得随意请假或请人代会,更不允许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须事先向主持会议领导请假。党政联席会议,则必须向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同时请假。全体职工大会,班子成员和社区(村)主要负责人须向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请假;一般工作人员需向纪工委书记请假。

  2、会前需将手机调整成震动或静音。严禁随意离开会场,确因紧急事项需要离开的,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会后,由会议承办单位对参会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党政办,由党政办每周对违反会议纪律的情况及时通报。

  四、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来街道报告制度

  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同志来街道开展重要的事关全局的调研、考察、督查等活动,或重要外商(含外地投资者)、重大项目投资商来街道,应向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来区人员、事由、时间、行程安排等。

  五、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各社区(村)要认真执行本通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专人负责抓好贯彻落实。

  2、由党政办牵头,联合机关支部加强对本通知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年底汇总后分别作为个人年度考核评定等次和单位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3、一年内两次(含)以上违反本通知的,班子成员要向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作出书面说明;其他干部由纪工委书记进行约谈,并作书面检查。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请销假审批单

        2、外出请示报告单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金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7年3月9日

   

   

   

   

   

   

   

   

   

   

   

   

附件1

  请 销 假 审 批 单

姓名

工作

单位

职务

联系

电话

请假

事由

请假

时间

请假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   天)。

分管领导意见

社区(村)书记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纪工委书记

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主任

审批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书    记

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报备

时间

收表人

签  名

销假

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

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法定工作时间内请销假;

            2、班子成员、社区(村)主要负责人如请假期间离开株洲地区,则须在请假事由栏中填写行程安排;

  3、本表须按分层管理原则,进行分级审批;

  4、本表经审批同意后,须交党政办报备留存。

附件2

  外 出 请 示 报 告 单

姓名

工作

单位

职务

联系

电话

外出

事由

外出

地点

外出

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分管领导意见

社区(村)书记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纪工委书记

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主任

审批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书    记

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报备

时间

收表人

签  名

备注

  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法定工作时间之内离开株洲地区参加公务活动,或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离开株洲地区的请示报告;

              2、本表须按分层管理原则,进行分级审批;

  3、本表经审批同意后,须交党政办报备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