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第310号修改)、《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2号,第327号修改),荷塘区对《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株荷政发〔2025〕1号)确认继续有效和重新公布的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以及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制定的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同时,对涉及营商环境以及涉及"非公"消费的行政性限制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现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5年6月10日
附件: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 | 文号 | 备注 |
1 |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荷塘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株荷政办发〔2019〕14号 | 2019年10月10日公布,2025年3月4日重新公布 |
2 |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荷塘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 株荷政办发〔2020〕11号 | |
3 |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荷塘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 株荷政发〔2020〕5号 | |
4 |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荷塘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 株荷政办发〔2023〕12号 | |
5 |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荷塘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 株荷政发〔2024〕2号 | |
6 |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荷塘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 株荷政办发〔2024〕6号 | |
7 |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荷塘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株荷政办发〔2024〕7号 | |
8 |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准入退出及养老机制的意见 | 株荷政办发〔2024〕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