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编号:株荷发改备〔2017〕2号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备案关于宏达创客空间建设项目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项目符合《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准予备案。请据此开展有关工作。
项目名称:宏达创客空间。
建设地点:株洲市新华东路1297号和湖南湘怡中元科技有
限公司厂房内。
建设期: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建设期限18个月。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主要建设内容:由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给全资子公司湖南湘怡中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精装车间一、二和组装厂房及其配套设施,用于宏达创客空间的创客企业和创客团队使用,合计1000平方米。购置主要设备仪器、办公设备等20台/套用于宏达创客空间试验室。
请项目单位加快与落实建设条件,并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才可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后,请项目单位每季度将项目进展情况报我局,直至项目完成。
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