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荷塘区茨菇塘街道六〇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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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发改委 作者:发改局 发布时间:2017-11-21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荷塘区茨菇塘街道六〇一社区居委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荷塘区茨菇塘街道六〇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申请立项的报告》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你单位为项目业主,在株洲市荷塘区六〇一社区康乐老年活动中心实施该项目改造工程。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荷塘区六〇一社区康乐老年活动中心进行改造,主要包括:日间休息室、阅读区、书法区、理疗保健区、视听区、文娱室、棋牌室、智能医检区、就餐区、接待区、服务区、手工艺区以及其他附属用房,另外还包括配套设施建设、绿化等。改造面积442平方米。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总投资为49.7元(须以财评为准),其中工程费用37.1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补助及茨菇塘街道办事处出资。
  四、本批文有效期为12个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之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项目建设中有关招投标、节能、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建设资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等必须按照招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方可建设。
  六、接文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未经批准不能擅自调整规模,增加投资。加强工程质量、化解建设中可能出现的社会风险,切实做好维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11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