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荷发改发〔2016〕103号
关于香榭路(悦舍路—金达路段)新建工程项目
招标事项的批复
株洲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金城集团发〔2016〕65号《关于香榭路(悦舍路—金达路段)新建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现对该项目有关招标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经株荷发改〔2016〕1号、61号批复,道路全长592米,路幅宽24米。项目总投资为4961.2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672.75万元(道路工程费1651.38万元、给排水费421.77万元、绿化工程费76.71万元、照明工程费207.2万元、道路附属工程费46.4万元、电力埋管工程费269.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13.06万元(征地安置补偿费1806.25万元、其他费306.81万元);不可预见费175.48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二、核准依据
1、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
2、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2000年第3号发布)第二条第4款规定和第四条规定;《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3、根据株荷政办发[2014]37号《荷塘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试行)》。
4、根据株荷政办发[2014]38号《荷塘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香榭路(悦舍路—金达路段)路段的道路、排水、绿化、照明、电力管沟及附属工程和项目设计、施工、监理。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组织形式:委托代理。
请项目单位接文后,依法严格按照核准内容组织开展该项目招标工作。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将本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提交我局。
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