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金城华亿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支持办理金城华亿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招标核准手续的请示》(华亿发展发〔2017〕13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现对该项目有关招标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已经株荷发改发〔2017〕125号文、株荷发改发〔2017〕156号文批复和调整相关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为:主要建设4栋标准厂房、1栋研发楼及1栋配套服务用房,其中1#、2#为2F标准厂房,3#、4#为4F标准厂房,5#为3F配套服务用房,6#为11F研发楼。同时建设园区内门卫室、地下室、给排水、供配电、绿化、道路等配套建筑及设施。项目总投资13181.44万元(须以财评为准),其中工程费用10301.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61.81万元(含土地费用1142.90万元),预备费用226.40万元,建设期利息492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
二、核准依据
1、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2000年第3号发布)第七条的规定,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主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均达到规模标准,必须进行招标。
2、根据《湖南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该项目为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金城华亿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购。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请项目单位接文后,依法严格按照核准内容组织开展该项目招标工作。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将本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提交我局。
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