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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株荷政办字〔2024〕2号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03号建议的
会办意见
市教育局:
瞿志刚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撤点并校”后实行校车定点接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单位会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农村“撤点并校”情况
荷塘区根据“撤点并校”工作要求,坚持在充分调研论证、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科学整合的原则,加大人口居住集中、交通便利的村和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的投入,逐步扩大中心学校规模。2001年—2008年,共整合农村规模较小的村级小学30所,并按城区学校标准对保留的农村学校进行提质升级,全区现有义务教育标准化农村学校4所,分别为黄塘小学、仙庾中心学校、明照小学、龙洲小学。
二、校车(定制公交)定点接送情况
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荷塘区为满足辖区农村学校(黄塘小学、仙庾中心学校、明照小学、龙洲小学)的学生上、下学需求,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区教育局与株洲公交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定制公交服务协议》,由公交公司每天指派16辆公交车为距离学校较远的学生上下学提供接送服务。定制公交接送费用(94万元/年)纳入区级财政专项经费保障,由区级财政承担。
承办负责人:罗鹏程
承 办 人:周 波
联 系 电 话:28477180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