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荷塘区司法局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株洲市荷塘区司法局
2023年04月23日
2022年度荷塘区司法局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司法局主要负责法治宣传、依法治区、法律服务、人民
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
2、机构和人员情况
我单位属于正科级单位,区一级预算单位,现有编制人数 21 人,实有人数 21 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科室 6个,分别为:办公室、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办公室、社区矫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收入302.2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02.23 万元;其他资金来源0万元。
2022年支出302.23 万元,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 241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5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0.5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1.08 万元,结余结转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包含单位管理的公共专项)
(一)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我单位整体支出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基本完成,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都达到预期目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23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94万元,减少8.7%,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
(二)经费使用成效:
在运转经费总控数只减不增的情况下,充分使用预算资金,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圆满完成了2022 年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资产管理:2022 年,我单位对内部资产进行了一次清理,并按财政要求登录资产管理系统对所有资产数据进行了录入核对,按时完成了资产年报等统计工作。
(三)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压实法治荷塘建设责任。充分发挥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作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法治荷塘建设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并给予经费保障,组织筹备召开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创建,以打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最后一公里"为目标,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政府常务会集中学习常态化制度,在全区开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及《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法律及相关文件精神。
2、全方位合力推动分类分众普法。一是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今年全区100余个部门(单位)共3707人参加网上学法考法,其中3369人参考,338人免考,参学率、参考率、通过率均达100%。二是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与法同行·健康成长"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全区26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法治知识授课40余场;全区各单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等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30余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5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0余人次。三是抓好农村农民普法教育。开展"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服务推进乡村振兴"等主题活动,组织律师和志愿者入户宣讲200次,解答咨询200人次,排查调处纠纷3件。悬挂横幅标语40条,制作宣传栏10期,发放宣传资料1300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四是组织辖区118名大学生参与"青春湘伴·与法同行"—大学生"送法下乡"志愿服务活动。期间共开展线上线下活动10余场,活动涉及60余个社区(村)。
3、完善依法决策工作。坚持政府建设的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民主集中制和严格依法决策原则、坚持重大事项、疑难复杂事项法律顾问参与或事前征询意见,涉及重大决策事项的,均经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推进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常务会或全体会议讨论率达100%。审查各类文件、合同15份,并出具法律意见 20余条。加强合法性审核力度。认真执行《株洲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查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对1份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按"三统一"要求进行编号、公示。对25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其中到期8份文件进行废止并公示。全面推进规范性执法。组织全区42个执法单位(部门)145名执法人员完成执法证换证工作。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强化过程记录、信息公开和重大法制审核。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行政处罚类和行政许可类案卷进行评查,评出优秀案卷3本。
4、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创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打造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完成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做到法律援助案件应援尽援,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依法及时办理,2022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0件,其中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145件,民事案件35件,通过实施法律援助,保障司法公正,帮助受援人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以及挽回各种经济损失120余万元。力护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聚焦荷塘区重点产业项目或产业链,着力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工作,让营商环境过程均"依法而治,循法而行"。法治服务效能"大提速",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区域一体化合作,深入辖区40余家大中企业开展"法治护航"和"法治体检"活动,指导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在经济合同等方面提供法律参考意见30余条。
5、畅通行政复议渠道。2022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35件,受理28件,办结24件(其中纠错4件)。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时,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的方式,促使当事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达到了"四个一"的效果。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充分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按照规定出庭应诉,对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均能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2022年行政诉讼案件一审、二审共11件,胜诉率较高。
6、创新矛盾调解模式,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积极推行多元化大调解工作机制,在全市首先设立"治安纠纷调处中心",进一步完善夯实从区级矛调中心延伸到小区矛调室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2022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55件,调解成功1116件,调处成功率96%。挖掘培育各项资源,充实矛盾调处队伍。依托党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进小区契机,把小区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楼栋长、网格员、村(社区)法律顾问、贤达人士等充实基层矛盾调处队伍,为群众提供"家门口解决问题"的便利,确保"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精心组织与调度,全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针对"两节""两会"以及重点时间节点,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单位社会矛盾源头排查,推动政法干警进小区开展矛盾调处工作,我局在钻石新村和郦城2个小区开展试点工作,切实解决了邻里纠纷及幼师孤立幼儿纠纷。完善激励机制,推动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落实"以奖代补"制度,对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年度成功调解的纠纷给予50到500不等的奖补,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开展"阳光调解"技能比武工作,树立专业标杆、抓好典型示范引领。
7、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社区矫正措施。制定专门的排查实施方案及责任清单,着重排查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帮教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通过"人防+技防"科学、规范管理。推广运用"集中教育+分类教育+个案矫正"的套餐式矫正模式。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严防脱管漏管,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目前,我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正在顺利推进。突出重点,抓好走访及教育环节。按照"从思想上进行教育,从生活上进行关心,从行动上进行感化"的原则,对安置帮教人员进行恰当的帮教,竭尽所能为其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临时性交办的任务存在资金使用预算管理边制定、边分析、边落实的情况。
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尽量做好前期调研,制定计划,做精作准预算方案,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1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人) | 编制数 | 2022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21 | 21 | 100% | ||||
经费控制情况(万元) | 2021年决算数 | 2022年预算数 | 2022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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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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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车购置 | 0 | 0 | 0 | |||
公车运行维护 | 1.55 | 3 | 0.1199 | |||
2、出国经费 | 0 | 0 | 0 | |||
3、公务接待 | 0.3 | 0.3 | 0.206 |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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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专项 (智慧矫正中心建设) |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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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法转移 |
| 8.394961 | ||||
3、业务经费 | 25.032559 | |||||
4、帅光明赔偿 | 3.035 | |||||
5、法援办案 | 11.88 | |||||
司法专项(智慧矫正中心建设) |
| |||||
公用经费 | 94.02 | 36.49 | 22.887525 | |||
其中:办公经费 | 23.89 | 9.35 | 16.697596 |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0.04 | 0.4 | 0.127 | |||
会议费、培训费 | 0.93 | 0.8 | 0.432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46.5 | 37.4189 |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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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22年完工项目) | 批复规模 (㎡) | 实际规模(㎡) | 规模控制率 | 预算投资(万元) | 实际投资(万元) | 投资概算控制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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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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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填表人:刘国萍 填报日期:2023.11.23 联系电话:28428405 单位负责人签字:宋周伟
附件1-2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预算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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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 算申请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02.23 | 302.23 | 302.23 | 10 | 100% | 10 |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302.23 | 其中:基本支出:297.73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项目支出:10.5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 2、开展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秘书股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工作。 3、组织、管理、开展好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4、指导和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和基层司法所工作,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5、做好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开展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工作。 6、指导、管理、监督全区的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 圆满完成上级各项工作任务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人民调解案件 | 大等于上年 | 1155件 | 5 | 5 | ||
法援案件 | 180件 | 已完成 | 5 | 5 | ||||
社区矫正、安帮人员管控 | 无重新犯罪 | 已完成 | 5 | 5 | ||||
行政复议 | 大等于上年 | 24件办结 | 5 | 5 | ||||
普法宣传 | 大等于上年 | 28000份 | 5 | 5 | ||||
质量指标 | 优秀 | 优秀 | 已完成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一年 | 2022年度 | 已完成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智慧矫正中心建设 | 10.5 | 完成项目报批 | 5 | 5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 益指标 | 无 | 无 | 已完成 | ||||
社会效 益指标 | 减少受损人损失 | 减少经济损失 | 已完成 | 10 | 10 | |||
化解矛盾纠纷 | 维护社会稳定 | 已完成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维护荷塘稳定 | 稳定值 | 已完成 | 10 | 10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100% | 已完成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优秀 | |||||
填表人:刘国萍 填报日期:2023.11.23 联系电话:28428405 单位负责人签字:宋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