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第H005号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No:SP202211396、No:SP202211397、No:SP202211398
产品名称:不锈钢大碗、不锈钢小饭碗、筷子
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均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被抽样单位名称:株洲市第十三中学
被抽样单位地址:株洲市荷塘区石宋路399号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22年10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湖南福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并进行现场检查,要求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的行为,并进行原因排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
上述批次不锈钢大碗、不锈钢小饭碗、筷子清洗消毒后可重复使用,无下架、封存及召回。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通过排查,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人为操作不当,餐具清洗次数较少,导致洗洁精没有清洗干净。当事人做出了如下整改:增加餐具清洗次数并加强消毒力度;严格责任到人,把好食品操作各个关口。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使用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株洲市荷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