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第H033号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11-03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市荷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第H033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NoJY(S)[23-3-37-090] NoJY(S)[23-3-37-091]

名称:碗、茶杯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具》要求;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具》要求

被抽样单位名称:荷塘区白沙汀精致湘菜馆

被抽样单位地址:株洲市荷塘区文化路775号金域半岛综合楼101201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23814,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荷塘区白沙汀精致湘菜馆并进行现场检查,要求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的行为,并进行原因排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

该批次餐饮具清洗消毒后可重复使用,无下架、封存及召回。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通过排查,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员工在清洗餐具时洗洁精用量过多,清洗时间过短,操作不当引起。

当事人做出了如下整改:1、严格要求传洗部门以后在清洗餐具时少洗洁精,并在清洗店内所有餐具时多清洗勤换洗池子里面的水,时刻保持池内干净;

2、对传洗部所有员工已制定了操作规范制度,今后将严格履行查验制度,定期随时进行抽查;

3、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管理。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场行政处罚警告。

 

 

株洲市荷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