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第H022号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6-26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市荷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第H022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NO:SP202410437、NO:SP202410439

名称:精品小台芒、丹东九九草莓

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烯酰吗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被抽样单位名称:荷塘区同窗励志果业批发行 

被抽样单位地址:株洲市荷塘区裕丰广场C108、C118、C128号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24年3月12日,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当事人经营的“精品小台芒”和“丹东九九草莓”进行监督抽样检验。2024年4月7日,上述检验所对其抽样检验的“精品小台芒”出具编号为NO:SP202410437的《检验报告》,对“丹东九九草莓”出具编号为NO:SP202410439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2024年4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以及《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异议亦未申请复检。因当事人涉嫌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我局遂于2024年4月10日决定立案调查。办案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固定书证等方式调查取证,本案未采取强制措施。

三、产品控制情况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3月11日从长沙市雨花区星胜水果商行以9.4元/kg的价格购进“精品小台芒”69kg。至2024年4月10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止,当事人以19.6元/kg的价格销售上述“精品小台芒”49kg,剩余20kg为箱重和损耗,无库存,销售金额共计960.4元。上述“精品小台芒”经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依据GB2320

0.121-2021中吡唑醚菌酯的标准指标为≦0.05mg/kg,实测为0.066 mg/kg;噻虫胺的标准指标为≦0.04mg/kg,实测为0.058 mg/kg)。当事人经营的上述“精品小台芒”货值金额共计960.4元,违法所得共计960.4元,无库存。

当事人于2024年3月11日从长沙市雨花区沈俊坤果业经营部以46元/kg的价格购进“丹东九九草莓”8kg。至2024年4月10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止,当事人以59.6元/kg的价格销售上述“丹东九九草莓”8kg,无库存,销售金额共计476.8元。上述“丹东九九草莓”经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烯酰吗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依据GB/T 20769-2008中烯酰吗啉的标准指标为≦0.05mg/kg,实测为0.15mg/kg)。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丹东九九草莓”货值金额共计476.8元,违法所得共计476.8元,无库存。

 上述“精品小台芒”和“丹东九九草莓”均无库存,销售金额共计1437.2元,违法所得共计1437.2元。                          

当事人采购上述“精品小台芒”和“丹东九九草莓”未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未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本案中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主动采取召回、整改措施。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通过排查,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源头产品不合格。整改情况:立即下架该批次产品,并对已售出产品进行召回。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综上所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

在本案中,鉴于当事人积极采取召回措施,积极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证据,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行为符合减轻处罚的情形。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行为符合减轻处罚的情形,且涉案食用农产品无库存,依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一章第一节第十条第一款第1目之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1. 没收违法所得1437.2元

2. 罚款4000元

以上共处罚没款5437.2元,上缴国库。

 

株洲市荷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