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第H024号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7-09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NO:JY(S)[23-3-37-253]

名称:大碗(复用餐饮具)

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被抽样单位名称:株洲人工智能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石宋路1059号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244月26日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当事人使用大碗(复用餐饮具)进行监督抽样检验。20231023湖南景业检测有限公司对其抽样检验的大碗(复用餐饮具)出具编号为NO:JY(S)[23-3-37-253]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核查,当事人涉嫌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我局遂于2024523日决定立案调查办案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固定书证等方式调查取证本案未采取强制措施

三、产品控制情况

经查:当事人使用的大碗(复用餐饮具)”于2024年5月9日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在收到上述检验报告后,积极采取整改措施,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当事人陈述上述大碗(复用餐饮具)”是由于抽检当天餐饮具清洗不够彻底且消毒时间不够,导致抽检时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要求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通过排查,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漂洗不到位。整改情况:1.成立专门的食堂餐具清洗问题整改小组;2.食堂经理对食堂工作人员重新进行全员培训,培训涉及食品安全和食堂工作的操作规范,考核成绩纳入到当月绩效;3.对于餐具清洗流程增加一道漂洗的过程确保洗涤剂能完全漂洗干净;4.在餐具进消毒柜前,增加一道将餐具用消毒餐布擦拭净的工作,确保餐具进消毒柜后没有水渍。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综上所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六条第第(五)项之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并作出如下处罚:警告。

 

            株洲市荷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