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荷塘区委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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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荷塘区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03-03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部门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职责是:
  1、领导城区共青团工作,领导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对辖区范围内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参与研究制定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各级团校、青少年活动阵地、宣传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等进行规划和管理;
     3、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研究报告和对策;
     4、组织和带领青年参与经济建设,推动社会发展;
     5、组织和带领青少年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充分发挥开社会风气之先的作用;
     6、协助区委和区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7、负责全区青少年外事和与区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8、坚持党建带团建,大力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干、团员队伍教育和管理; 
     9、参与监督青少年法规的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 
     10、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1.4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18.09万元,上年结转3.35万元。
(二)支出预算21.44万元(含上年结转数)。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0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3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65万元;专项活动经费支出11.15万元(其中2015年度专项预算经费7.8万元,去年结转3.35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附件:1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支出预算总表
      32015三公经费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

团委 公开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