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职责是:
1、领导城区共青团工作,领导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对辖区范围内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参与研究制定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各级团校、青少年活动阵地、宣传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等进行规划和管理;
3、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研究报告和对策;
4、组织和带领青年参与经济建设,推动社会发展;
5、组织和带领青少年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充分发挥开社会风气之先的作用;
6、协助区委和区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7、负责全区青少年外事和与区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8、坚持党建带团建,大力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干、团员队伍教育和管理;
9、参与监督青少年法规的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
10、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1.4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18.09万元,上年结转3.35万元。
(二)支出预算21.44万元(含上年结转数)。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0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3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65万元;专项活动经费支出11.15万元(其中2015年度专项预算经费7.8万元,去年结转3.35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附件:1、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支出预算总表
3、2015年“三公”经费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
团委 公开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