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区委政法委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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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荷塘区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03-03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部门职能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综治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落实。
    3.领导、组织、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调、督办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指挥、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4.组织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格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司法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组织查处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8.组织全区政法综治调查研究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委机关收入既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和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委机关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性支出等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326.2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159.84万元,上年结转166.41万元(注:此经费为2015年区巡防队员人员经费和各类保险金,2014年底下拨,2015年缴纳)。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59.84万元,上年结转166.41万元(巡防经费)共计326.2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98.8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227.41万元(含巡防经费)。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4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附件:1、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支出预算总表
3、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政法委 公开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