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能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综治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落实。
3.领导、组织、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调、督办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指挥、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4.组织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格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司法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组织查处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8.组织全区政法综治调查研究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委机关收入既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和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委机关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性支出等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326.2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159.84万元,上年结转166.41万元(注:此经费为2015年区巡防队员人员经费和各类保险金,2014年底下拨,2015年缴纳)。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59.84万元,上年结转166.41万元(巡防经费),共计326.2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98.8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227.41万元(含巡防经费)。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4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附件:1、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支出预算总表
3、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