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主要工作职能:认真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三大职能。
主要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各种层次的协商议政活动,抓住关系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问题建言献策,积极促进区委、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富有成效地履行政治协商职能。
结合区实际,积极履行民主监督职能。通过各种例会听取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情况通报,就有关问题提出批评或建议;通过调研和视察对政府部门的工作开展民主监督;通过提案开展民主监督;通过安排政协委员担任行风监督员和委派民主监督员,直接参与对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通过民主评议、反映社情民意或其它形式开展民主监督。围绕区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委员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参政议政活动,为促进我区经济协调发展服务。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政协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 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5年预算数319.45万元,其中,年初预算305.29万元,上年结转14.1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319.45万元,均为事务支出。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290.4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31.16万元,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259.29万元。
2.专项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2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区政协会议工作经费支出、调研、参政议政、委员履职工作经费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8.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9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附件:1、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支出预算总表
3、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