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市荷塘区治理违法建设综合管理大队是由区建管办主管的事业单位。 根据株荷编办[2009]04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区违法建筑的认定;2、发现并制止辖区内的违法建筑,控制其蔓延;3、负责组织全区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荷塘区治违大队是荷塘区建管办主管治违工作的副科级单位,属区一级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87.77万元,属财政拨款。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87.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2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7.4万元、对个人与家族补助支出8.8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2.52万元;治违专项经费19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95万元,均是财政拨款。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1.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4万元。
附件:1、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支出预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