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株荷政办发〔2011〕53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贸易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拟订全区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地方性扶持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制订区域内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区域内大型市场、重点市场的建设管理;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指导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三)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和流通秩序,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负责区域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拟订市场运行及调控的措施和建议,组织协调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配合开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点商品供求状况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
(四)研究制定全区会展经济的发展规划,组织参与商务部、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组织指导协调以荷塘区名义举办的各种内外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活动。
(五)负责全区内外贸易的统计及信息收集、发布和上报工作;指导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全区各类商品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组织制定培育、发展全区商贸中介组织的政策措施,按权限分工管理全区商贸中介组织。
(六)贯彻落实市商品蔬菜专业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和布局要求,协助监督管理商品蔬菜的流通工作;协助开展市局归口的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配合开展全市进出口商品管理的有关工作;落实服务贸易、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协助抓好区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单位。收入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64.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4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8.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6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5万元。
(三) “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8万元(当年财政拨款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64.5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行政运行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44.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内贸易管理和党建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9.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市场建设、调控、监测工作经费3.6万;商场管理、创建工作经费6万;三产发展及招商工作经费10万。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支出预算总表
3、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