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妇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促进社会发展和妇女进步,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2、组织开展“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提高妇女科技文化水平,帮助妇女增收致富,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指导全区各级基层妇联组织,妇女维权工作,负责宣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项法规、政策和发展纲要。
4、制定和实施年度区妇女工作计划。
二、 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64.26544万元(含上年结转数),其中:2015年度财政预算全额拨款57.5691万元,上年结转6.69634万元。
(二)支出预算:64.26544万元(含上年结转数),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352万元;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16.0881万元等;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629万元;专项活动经费支出21.19634万元(其中2015年度专项预算经费14.5万元,去年结转6.69634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附件:1、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支出预算总表
3、2015年“三公”经费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区妇联 公开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