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荷编发[2007]17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1、贯彻上级部门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2、研究全区爱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3、组织协调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城区)活动,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单位(村)活动;
4、组织制定病媒生物防治规划,开展全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并对防治效果进行监测。组织开展对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管理病媒生物防治药械;
5、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实施全区农村改厕规划,开展以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爱国卫生工作;
6、组织协调检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爱国卫生工作;
7、开展健康教育与控烟工作;
8、完成区政府和市爱卫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部门收支概况
株洲市荷塘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为荷塘区区政府办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63.6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63.39万元;上年结转0.2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6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7万元,人员经费24.66万元,专项经费35.1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28.5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专项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35.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68万元。
附件:1、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支出预算总表
3、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爱卫办公开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