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主要工作职能:1.围绕区委的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科学决策提出建议、预案和依据。2.及时、准确、全面地向中央、省、市和区委报送信息,反映国内外、省内外和市内外的有关动态。3.负责中央、省、市和区委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批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4.负责区委文件和区委领导文稿的起草、校核、印发工作;负责区委日常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5.研究、审核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各单位(部门)党组织向区委的请示和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区委领导审批;协助区委领导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6.负责区委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协调工作,统筹安排区委领导及区级领导的重要公务活动;负责上级领导来区视察的有关服务协调工作。7.负责区委的值班联络和机要通讯工作,确保联络畅通、准确安全。8.负责全区保密工作的规划、宣传教育、指导协调、技术防范、监督管理和失泄密案件的查处工作。9.负责指导全区党委系统办公室的业务工作。10.负责区内党史资料的收集、整理、编撰工作。11.完成区委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株洲市荷塘区委办公室是副处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395.6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上年结余28.63万元,共计424.2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424.26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7.1万元,均是当年财政拨款,其中:公务接待费1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5万元。
三、支出预算424.2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234.2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专项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9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区委督查、区委党史编篡、区委中心工作、国家保密工作、区委接待、重点维稳、区委专项调研、区委机要专项、全面深化改革经费等,以上专项均是专款专用。
附件:1、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支出预算总表
3、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区委办 公开附件.xls